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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塑弊案,可以說是七十四年度最重大的司法案件。在這同時,合庫代管十信,也發生合庫是否繼續執行十信原有「女性職員結婚須辭職」之規定及慣例的問題,並進而發生「結婚退職金」的訴訟糾紛。對於十信而言,真是多事之秋。由於此案對全國女性上班族影響至為重大,有必要讓大家知道及共同來討論。 當我們拋開「上級」審就是「對」的看法,而依實質「審判獨立」(非上下從屬關係)的角度來加以觀察,不禁要問:那一個看法才是正確的﹖那一種看法才符合民眾的「正義感覺」,到底法律解釋有無客觀性﹖如何儘量追求法律解釋之客觀性、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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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她們為何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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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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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信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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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結婚而被迫辭職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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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職慰勞金是一種贈與隨雇主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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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段女性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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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的正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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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女性課長的心聲――楊麗君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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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結婚退職金訴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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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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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結婚補助費發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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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員工退職慰勞金支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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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事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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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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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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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信答辯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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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信答辯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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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北地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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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信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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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楊女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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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十信辯論意旨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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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高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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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楊女再審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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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高院再審判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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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法律解釋與正義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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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得」支給退職金與「應」支給之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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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爭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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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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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文幾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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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退職金是工資還是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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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爭執要旨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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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歷史思潮問題、非純屬概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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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本退職金制度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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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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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退職金支給辦法是否僱傭契約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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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爭執要點與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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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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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人事)規則的法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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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雇主應受工作規則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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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雇主得否變更工作規則(人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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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信危機、合庫變更退職金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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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工作(人事)規則不得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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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工作規則對既有員工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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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單方降低工資、退休金、退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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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約定結婚辭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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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她們為什麼不能結婚:結婚須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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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憲法及勞基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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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反公共秩序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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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辭職」因錯誤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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