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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法制與宗教自由覺醒:從國土計畫與宗教用地談起
我國社會宗教事務蓬勃發展的背後,其實還隱藏了許多尚待解決問題,其中「宗教用地」跟「宗教建築」是數十年來困擾宗教界的重要問題之一。長期以來讓宗教團體衍生出許多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也讓社會大眾對於部分宗教團體存在有「違建」、「占用山坡地」、「占用國有地」等負面印象,這種現象並不利於我國的宗教發展。
而我國《國土計畫法》已從民國105年5月1日開始施行,內政部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告之「全國國土計畫」,已於民國107年4月30日開始實施;而直轄市、縣(市)之國土計畫,依據同條規定應於民國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並於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即民國111年5月1日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影響宗教用地更是深遠。
本書內容涉及「在於《國土計畫法》之施行與宗教用地之確保」與「從速制定《宗教基本法》,彰顯我國宗教自由的保障」等議題,由淨耀法師、法藏法師、宏安法師、常露法師、見引法師、李永然律師、李建忠庭長、吳威志教授、周志杰教授及陳贈吉律師等宗教界、人權界及法學界人士一起完成本書。
而我國《國土計畫法》已從民國105年5月1日開始施行,內政部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告之「全國國土計畫」,已於民國107年4月30日開始實施;而直轄市、縣(市)之國土計畫,依據同條規定應於民國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並於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即民國111年5月1日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影響宗教用地更是深遠。
本書內容涉及「在於《國土計畫法》之施行與宗教用地之確保」與「從速制定《宗教基本法》,彰顯我國宗教自由的保障」等議題,由淨耀法師、法藏法師、宏安法師、常露法師、見引法師、李永然律師、李建忠庭長、吳威志教授、周志杰教授及陳贈吉律師等宗教界、人權界及法學界人士一起完成本書。
- 林序 林岱樺委員
- 馬序 馬文君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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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國土計畫法》之施行與宗教用地之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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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應符合佛教寺院的情況及需求 釋淨耀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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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宗教界急需政府協助的事 釋法藏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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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問題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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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對宗教界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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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急需政府協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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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政府與宗教和諧互補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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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不能讓宗教界失去淨化社會的功能 釋宏安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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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協助宗教界解決合法化問題 釋常露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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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對《國土計畫法》的基本認識 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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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土計畫法》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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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土計畫的意義與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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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土功能分區的意義及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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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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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應注意自己之土地的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使用! 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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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之土地也受「國土計畫」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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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認識「國土計畫」的分類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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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認識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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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土地時,應注意國土計畫對土地所實施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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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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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定「國土計畫」,務必兼顧人民之「宗教自由」保障 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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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兼顧宗教自由之保障與國土計畫對宗教用地之限制? 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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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實施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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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來宗教建築僅容許使用三種「國土功能分區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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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行《區域計畫法》下有五種使用地容許宗教建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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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教土地使用及宗教建築完整性均應立法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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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應輔導宗教土地使用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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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宗教用地與宗教建築的問題與檢討 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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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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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宗教用地與宗教建築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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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題產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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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現行相關法規中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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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議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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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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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國有土地,有何後果及如何處理? 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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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有土地是公有土地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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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私人占用國有土地,有何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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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私人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可以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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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為合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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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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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補辦寺廟登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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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提供「補辦寺廟登記」的機會,輔導宗教界完成「合法化」 釋見引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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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化了,那寺廟呢? 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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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開放第五次「補辦寺廟登記」,俾落實保障「宗教自由」 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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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法》保障人民「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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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宗教與宗教登記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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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過去補辦寺廟登記或不動產變更登記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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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土計畫法》提升宗教界對於「補辦寺廟登記」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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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呼籲政府應推動開放第五次「補辦寺廟登記」之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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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宗教法制與宗教自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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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政府必須有積極的作為 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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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歐洲人權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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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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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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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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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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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宗教法制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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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法制基礎理念之探討 李建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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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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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教在《憲法》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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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國政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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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寺廟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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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現行法制中可見之宗教事務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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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宗教相關事務立法應有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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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本的宗教法制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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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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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的限制與政教關係 吳威志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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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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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教自由的法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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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教自由的國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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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教自由的保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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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宗教自由的表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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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宗教自由之道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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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教自由的政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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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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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國際人權兩公約對宗教與信仰自由的保障 周志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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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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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教與信仰自由的定義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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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與宗教團體對保障宗教自由及參與相關決策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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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教及信仰自由保障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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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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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宗教自由覺醒「兩週年」,展望我國宗教自由的發展 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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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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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國土計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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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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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有關宗教自由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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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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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五 聯合國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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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六 《監督寺廟條例》條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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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七 《 財團法人法》第75條及宗教財團法人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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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八 《 辦理寺廟登記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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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書籍及論文目錄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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