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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902年直隸總督袁世凱具摺奏參江蘇候補道張翼出賣國家疆土礦產,請旨嚴旨收回開平煤礦 ,中英開平礦權交涉遂起 。 此案歷時三十二載 ( 1902-1934 ),先後計分三期交涉:第一期以直隸總督袁世凱為發議人,要求「廢約收開」;第二期以直隸總督陳夔龍為領導人,主張發債收開;第三期由北京政府與國民政府主持辦理,實行「責灤收開」。然竭中國之人力財力,屢議屢挭,卒致礦權淪亡。本書嚴據開灤外交檔案,及有關直接資料,試探其因,以闡其理。
- 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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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開平媒礦創辦之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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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道咸同间之煤務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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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自強運動與開平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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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開平礦務局之設立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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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開平礦務局之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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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設置與產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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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資本與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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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採鐵計劃之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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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開平礦權之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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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開拓營業與舉借外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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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賣約之私訂與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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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張翼簽訂移交約暨副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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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外人控制下之開平礦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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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開平礦權之收囘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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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唐山縣掛龍旗事件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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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袁世凱奏參張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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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倫敦法院之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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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袁世凱請示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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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第一期收囘交涉之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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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開灤抵制與第二期收囘開平礦權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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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灤州官礦公司之創立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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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開灤互相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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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陳夔龍收復開礦之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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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查辦大臣之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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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灤礦收囘開礦交涉與開灤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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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開灤聯合後之第三期收囘開平礦權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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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開灤聯合之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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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收囘交涉與開灤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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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結論
- 附錄
- 大事年表
- 參考書目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 DOI : 10.7008/MHAS.ZYKPKQJS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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