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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搞軌,究竟是誰在搞鬼?
民國95年3月17,台鐵96車次莒光號,在南迴鐵路枋寮站起算15.9公里的地方發生翻車事故,火車出軌,傷者之一的陳氏紅琛受傷被送至枋寮醫院,卻在翌日凌晨不治死亡。
案發後經人檢舉,檢察官偵查,法醫鑑定,證人證言,最高法院多次發回審理,最後認定陳氏紅琛的配偶李雙全及其哥哥李泰安為詐領保險金,由李泰安製造車禍,李雙全在加護病房為陳氏紅琛注射酒精致其死亡。李雙全在偵查期間上吊自殺,李泰安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
《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辯護律師的不平之鳴》的出版不是在指責何人,而是藉著爬梳資料,聊表一個辯護律師的不平之鳴,深切期待:政界高層不要輕言限期破案、檢察官千萬不要變成追訴狂,更希望不要再有可憐的被害者家人變成被告、家破人亡。
王澤鑑 教授‧羅秉成 律師 推薦
第1章 本案關鍵被指為李氏兄弟要詐領保險金?
第2章 陳氏紅琛體內真有蛇毒?
第3章 陳氏紅琛死因?!
第4章 破壞鐵軌需要什麼工具?
第5章 何以沒人追究莒光號翻車的真正原因?
第6章 關鍵時刻李泰安是否在火車上?
第7章 限期破案往往製造冤獄!
第8章 公權力何苦全力追殺李泰安全家?
民國95年3月17,台鐵96車次莒光號,在南迴鐵路枋寮站起算15.9公里的地方發生翻車事故,火車出軌,傷者之一的陳氏紅琛受傷被送至枋寮醫院,卻在翌日凌晨不治死亡。
案發後經人檢舉,檢察官偵查,法醫鑑定,證人證言,最高法院多次發回審理,最後認定陳氏紅琛的配偶李雙全及其哥哥李泰安為詐領保險金,由李泰安製造車禍,李雙全在加護病房為陳氏紅琛注射酒精致其死亡。李雙全在偵查期間上吊自殺,李泰安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
《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辯護律師的不平之鳴》的出版不是在指責何人,而是藉著爬梳資料,聊表一個辯護律師的不平之鳴,深切期待:政界高層不要輕言限期破案、檢察官千萬不要變成追訴狂,更希望不要再有可憐的被害者家人變成被告、家破人亡。
王澤鑑 教授‧羅秉成 律師 推薦
第1章 本案關鍵被指為李氏兄弟要詐領保險金?
第2章 陳氏紅琛體內真有蛇毒?
第3章 陳氏紅琛死因?!
第4章 破壞鐵軌需要什麼工具?
第5章 何以沒人追究莒光號翻車的真正原因?
第6章 關鍵時刻李泰安是否在火車上?
第7章 限期破案往往製造冤獄!
第8章 公權力何苦全力追殺李泰安全家?
- 「南迴搞軌案」重要圖片集
- 推薦序 律師負有發現真實、實現司法正義的責任王澤鑑
- 推薦序 期待審檢辯以民為先,凝聚推動司法進步新共識羅秉成
- 作者序 時隔15 年,為什麼還要寫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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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本案關鍵被指為李氏兄弟要詐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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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媒體不實案情,違反偵查不公開,更造成輿論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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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紅琛身亡之保險理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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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紅琛繼承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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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項目絕大多數是長期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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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雙全歷年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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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陳氏紅琛體內真有蛇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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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中專案小組費盡心思指摘陳氏死於蛇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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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完全排除前三種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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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排除的就是「意妥明加酒精交互作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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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局在95/6/5 回函:「無任何出血性與神經性蛇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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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仍釋出不實訊息給媒體做不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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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體內除了沒有蛇毒外,還有沒有其他「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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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陳氏紅琛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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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判決已認定陳女死亡並不是因為被注射不明蛇毒,但是換湯不換藥,為判決李泰安有罪,將毒液改為含酒精的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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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雙全並無在加護病房為陳氏紅琛注射含酒精液體之機會,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之認定,完全缺乏證據,又與經驗法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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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審判過程,不難發現法官不願接受「陳女也有可能是意外死亡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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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血液循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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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檢察官所推論之各階段,其證據鍊斷裂無從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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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檢察官欲事後創造證據的痕跡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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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解剖後已經鑑定陳氏紅琛之死因為「多重創傷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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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急診處置,似有延誤開刀找出出血點,間接導致大量內出血急救無效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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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命跡象判斷體內出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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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出血處置評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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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破壞鐵軌需要什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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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拗彎或搬動2500 公斤的鐵軌,非有大型機具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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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獨自一人,無論使用什麼工具,都無法破壞鐵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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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有找到破壞鐵軌的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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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一、脫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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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二、鐵撬及鐵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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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何以沒人追究莒光號翻車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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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未送請專家鑑定火車翻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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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竟詢問並無鐵軌修護經驗的火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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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口彎道、下坡,又未減速,難道不是釀禍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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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常見過彎或下坡不減速而翻車,何以檢察官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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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關鍵時刻,李泰安是否在火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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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採信檢察官推論,認定李泰安獨自破壞鐵軌,令人長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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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翻車當下,李泰安人在火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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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透漏檢察官查扣車子,竟是試圖「補拍」監視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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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大巧合:審、檢、辯三方都是司法官28 期同期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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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證人李○城在交互詰問時坦承,在3 月17 日20:00 前在台東知本看到李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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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嘆:檢方堅不採信列車長等人有利於被告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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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限期破案往往製造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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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迎先、蘇建和、江國慶⋯多少冤獄仍喚不回公平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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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科搶劫,王迎先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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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名的大概就是蘇建和案,又稱三死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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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遭冤殺,許○洲無罪釋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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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對於含冤者來說,都是諷刺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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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指認」,間接促成了錯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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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光號座位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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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明白點出:只鎖定一名嫌犯偵辦,會產生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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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公權力何苦全力追殺李泰安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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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限期破案,造就專案小組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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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唯一鎖定李泰安,不惜假造黃○來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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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藏在筆錄細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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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簽名比對結果便輕易可知筆錄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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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簽名比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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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筆錄不移送給檢察官,還失火燒毀,有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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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局竟以辦公室失火,筆錄已焚毀為由,拒絕提出這份筆錄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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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筆錄能證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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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竟不追究,枉費律師一番辛苦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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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來轉述傳聞證詞,竟成為李泰安有罪證據,令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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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一 南迴搞軌案15年了!李泰安律師吳漢成將出書論「誰在搞鬼」?
- 附錄二 搞軌案大事記(含歷年判決列表)
- 作者跋 檢察官不能是追訴狂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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