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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專業與學科建設”是一個比較復雜的提法,就本著研究的主要內容來說,采取“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及相關學科建設”的說法也許更為明確。但是,由于下面幾點理由,用“文化創意產業專業與學科建設”來指稱我們關注的問題就顯得十分必要。第一點,在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現實領域的文化產業範圍很廣,其邊界處在不斷的變化之中。一些原來歸屬于事業單位的部門,在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正在轉變身份,向文化產業轉移。在提供文化服務的領域中,以創意為特色的產業形式也日新月異。面對文化產業變化調整的情況,高等學校的專業與學科建設並未找到明確的對應關系。在許多高校,為了適應社會需求和獲取文化資本,興辦了形形色色的與文化產業有關的專業,這些專業的學科背景一般都比較復雜,但在“文化創意”這一點上都有共同之處,因此,盡管“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與相關學科建設”是我們關注的核心,但是卻未能涵蓋文化產業管理之外的文化產業類專業或學科的建設情況,而這些專業或學科建設,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往往與“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及相關學科建設”難解難分,互相糾結。因此,用“文化創意產業專業與學科建設”這一說法,顯然更符合高校的實際情況。第二點,由于我們的課題主要的采集對象是北京市高校專業與學科建設事實,而北京高校的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及相關學科建設與北京市地方文化產業的發展息息相關。在北京市黨的文化宣傳部門及各級政府的表述中,“文化創意產業”是一個比較明確的提法,北京高校有關研究及表述與政府基本一致。第三點,高校的專業建設一方面要受到社會現實需要的有力制約,另一方面也要接受教育部專業目錄的指導,申報專業的規範將高校納入這一軌道。因此,本著雖然重視“文化創意產業專業與學科建設”內涵,但是也要申明“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及相關學科建設”是我們探討的中心。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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