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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A.哈特是现代法哲学的奠基人,位居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列。他1961年出版的《法律的概念》已是法哲学永恒的经典,并给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留下了非常深刻的烙印。 本书中,马修·克雷默教授立足《法律的概念》,以极清晰的框架、极准确的理解与重述、极娴熟且深入浅出的剖析和批判,以及极优美又可近的文笔,为所有对法哲学感兴趣的学者与学生提供了一整套理解哈特的法理论与当今法哲学最新发展的指引和说明。在目前市面可见的对《法律的概念》进行分析、阐释、批判的学术著作中,这是可靠又优质的权威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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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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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 译者简介
- 内容简介
- 前言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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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方法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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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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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致力于阐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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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事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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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一种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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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同社会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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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描述性说明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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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性理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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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事例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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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表面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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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另一个表面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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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个真正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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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还原论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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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自然主义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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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哈特论法律权力与法律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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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奥斯丁的法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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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权力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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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予权力的法律可能被改造成施加义务的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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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另一种将授予权力的法律改造成施加义务的法律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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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予权力的法律应当被理解成施加义务的法律中的要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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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哈特对授权规范的忽视:内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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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哈特对授权规范的忽视:自我施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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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法者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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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来源自习惯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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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权者的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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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哈特法理论的基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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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在与外在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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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拟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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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模拟观点与内在观点之区分的模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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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级规范与次级规范:一般性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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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级规范与次级规范:哈特的思想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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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认规则:面向谁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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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认规则:授予权力与施加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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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认规则的统一性:具体细节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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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承认规则的统一性:多种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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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认规则的统一性:制度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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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认规则的终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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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认规则:基础性层面与法制性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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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认规则与其他次级规则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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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相互依赖但截然不同:反驳夏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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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相互依赖但截然不同:反驳沃尔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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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相互依赖但截然不同:反驳麦考密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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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循环论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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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必要且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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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哈特论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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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个关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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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确定性与不可证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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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确定性与不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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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于心智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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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语义与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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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特论形式主义与规则怀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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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识别规则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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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性与不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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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确定性的一个来源:语词的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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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则怀疑主义的一个似是而非的重点: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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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则怀疑主义的另一个似是而非的重点: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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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则怀疑主义的第三个似是而非的重点: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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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规则怀疑主义的第四个似是而非的重点:终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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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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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分离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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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德的四个方面或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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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四个区分:没有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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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德与不道德的对比:一些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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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德与审慎的对比:一些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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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德与经验事实的对比:一些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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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个简短的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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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特论最低限度的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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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禁令与人类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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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个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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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哈特与政治义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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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容性法实证主义与排他性法实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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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容主义、并入主义与排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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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立场的原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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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为包容主义者与并入主义者的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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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哈特是表达主义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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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义与语用区分之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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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为非认知主义的表达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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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既非非认知主义也非语义论的表达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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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早期理论工作的否认:第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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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早期理论工作的否认:第二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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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同意义上的“非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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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然主义式的全神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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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归诸哈特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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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个偏离脉络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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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内在法律陈述的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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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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