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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导论(第6版)》是德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是法学专业学生的著作。初版于1987年,此后不断修订,每一次修订,都反映了该领域新研究成果。该书根据2013年德文修订的第6版译成。
法社会学是社会学与法学交叉的学科。该书采用了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并结合法哲学、哲学及法学理论来研究该学科;在研究方法上,兼容社会学与法学的思维方式。这是该书的独特视角,也因此使该书独树一帜,成为德国法社会学领域中具影响力的著作。
《法社会学导论(第6版)》共分三个部分:*部分研究了法社会学的性质,明确指出法社会学的双重作用,介绍了该学科的发展状况;第二部分介绍了法社会学的各大流派,主要包括当今具影响的8位理论家的主要思想,并对它们进行客观评价;第三部分阐述了法社会学研究的内容。全书观点新颖,内容丰富,不仅开阔了我们的研究视野,也对研究立法、法律实施以及法学研究具有很好的启迪作用。
法社会学是社会学与法学交叉的学科。该书采用了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并结合法哲学、哲学及法学理论来研究该学科;在研究方法上,兼容社会学与法学的思维方式。这是该书的独特视角,也因此使该书独树一帜,成为德国法社会学领域中具影响力的著作。
《法社会学导论(第6版)》共分三个部分:*部分研究了法社会学的性质,明确指出法社会学的双重作用,介绍了该学科的发展状况;第二部分介绍了法社会学的各大流派,主要包括当今具影响的8位理论家的主要思想,并对它们进行客观评价;第三部分阐述了法社会学研究的内容。全书观点新颖,内容丰富,不仅开阔了我们的研究视野,也对研究立法、法律实施以及法学研究具有很好的启迪作用。
- 封面页
- 书名页
- 版权页
- 序言
- 前言
- 第四版序
- 第二版序
- 第五版译者序
- 第六版译者序
- 总序
- 中文版序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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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法社会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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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社会学—社会学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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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学—人类社会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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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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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为法学分支的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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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社会学作为法学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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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事实研究(Rechtstatsachenfors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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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证法学在立法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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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证法社会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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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社会学概念和理论的接受(Rez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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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社会学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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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世纪遭受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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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社会学的首次繁荣时期(190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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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战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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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法社会学理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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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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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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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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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马克思法社会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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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埃米尔·迪尔克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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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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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埃米尔·迪尔克姆的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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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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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尤金·埃利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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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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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埃利希的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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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埃利希的法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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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影响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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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马克斯·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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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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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克斯·韦伯的《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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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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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西奥多·盖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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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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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奥多·盖格尔的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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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西奥多·盖格尔法社会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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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尼克拉斯·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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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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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卢曼的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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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判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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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赫尔穆特·谢尔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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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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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谢尔斯基的法社会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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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判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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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法律与社会(一般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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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社会学上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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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的规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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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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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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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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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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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一般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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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哲学与法社会学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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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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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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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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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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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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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惩罚和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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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裁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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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裁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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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法的有效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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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学的规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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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的象征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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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程序的效力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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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效力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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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合同和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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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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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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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世纪合同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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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权力、统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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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力和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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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作为调整权力和统治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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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冲突与冲突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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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冲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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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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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与方解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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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第三方解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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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抽象解决冲突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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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庭程序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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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司法的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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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律师和法院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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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当事人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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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法律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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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文化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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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文化的多元主义和普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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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人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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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直觉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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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民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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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文法的承认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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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遵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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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法律人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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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人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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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维护法律的机构或者服务型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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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法律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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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的进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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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的过度法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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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代法的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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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代法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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