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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書在手,輕鬆破解民法!」
民法是所有基礎法科中相當重要的一部法典之一,但其內容相當廣博,難以準備。不過也因為如此,通常只要「民法」這一科能夠獲致高分,就幾乎等於是取得了上榜的保證。
本書特色
◎第一部分:焦點整理
民法五編依照「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分別以焦點說明,給各位該編完整的體系架構,其次的「實戰演練」遴選最具代表性的測驗題型以及申論題型給各位做練習,考題深度及廣度兼具,並且輔以圖示及解析,希望能夠加深你的記憶,以便在考場上能夠針對所學的概念靈活運用,以獲得高分!
◎第二部份:破題關鍵
蒐錄民法物權及親屬繼承重要條文及判例判決與大法官解釋精選系統整編,希望能幫助你節省蒐集實務資料的時間,並針對重要實務內容部分有以黑體字加粗表示,以加深你的印象。
◎第三部份:近年試題及解析
將歷屆考試題型利用圖解解題方式,讓你對繁複的法條不再害怕,也更容易了解。跟著我們穩紮穩打,掌握學習的脈絡與技巧,讓你輕鬆破解考題!
◎專題講解: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說明
民法總則編自18年5月23日制定公布,自同年10月10日施行,民法親屬編自19年12月26日制定公布,自20年5月5日施行。其後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108年6月19日。查現行民法第12條有關成年年齡為20歲之規定,係自18年5月23日公布,迄今已逾91年。而成年年齡制度,攸關自然人完全行為能力之取得,對於社會生活影 響深遠,鑑於現今世界主要各國立法例(如英國、法國及德國等)率多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與我國鄰近之日本亦於西元2018年6月13日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預計於西元2022年4月1日施行),以及社會各界亦迭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之倡議,茲考量當今我國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且為積極回應社會需求、與國際接軌,爰有修正民法第12條成年年齡規定之必要。
「一書在手,輕鬆破解民法!」
民法是所有基礎法科中相當重要的一部法典之一,但其內容相當廣博,難以準備。不過也因為如此,通常只要「民法」這一科能夠獲致高分,就幾乎等於是取得了上榜的保證。
本書特色
◎第一部分:焦點整理
民法五編依照「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分別以焦點說明,給各位該編完整的體系架構,其次的「實戰演練」遴選最具代表性的測驗題型以及申論題型給各位做練習,考題深度及廣度兼具,並且輔以圖示及解析,希望能夠加深你的記憶,以便在考場上能夠針對所學的概念靈活運用,以獲得高分!
◎第二部份:破題關鍵
蒐錄民法物權及親屬繼承重要條文及判例判決與大法官解釋精選系統整編,希望能幫助你節省蒐集實務資料的時間,並針對重要實務內容部分有以黑體字加粗表示,以加深你的印象。
◎第三部份:近年試題及解析
將歷屆考試題型利用圖解解題方式,讓你對繁複的法條不再害怕,也更容易了解。跟著我們穩紮穩打,掌握學習的脈絡與技巧,讓你輕鬆破解考題!
◎專題講解: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說明
民法總則編自18年5月23日制定公布,自同年10月10日施行,民法親屬編自19年12月26日制定公布,自20年5月5日施行。其後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108年6月19日。查現行民法第12條有關成年年齡為20歲之規定,係自18年5月23日公布,迄今已逾91年。而成年年齡制度,攸關自然人完全行為能力之取得,對於社會生活影 響深遠,鑑於現今世界主要各國立法例(如英國、法國及德國等)率多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與我國鄰近之日本亦於西元2018年6月13日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預計於西元2022年4月1日施行),以及社會各界亦迭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之倡議,茲考量當今我國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且為積極回應社會需求、與國際接軌,爰有修正民法第12條成年年齡規定之必要。
- 本書特色
- 民法概要準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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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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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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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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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焦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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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單元 總則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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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 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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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 自然人權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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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3 死亡宣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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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4 失蹤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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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5 自然人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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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6 自然人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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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7-1 監護宣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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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7-2 成年監護制度之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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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7-3 輔助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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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8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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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9 人格權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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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0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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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1 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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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2 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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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3 社團與財團之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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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4 外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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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5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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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6 動產與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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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7 主物與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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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8 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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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9 自然人意思表示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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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0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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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1 條件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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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2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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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3 法律行為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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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4 期日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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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5 消滅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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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6 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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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7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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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8 自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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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戰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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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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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債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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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債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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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單元 物權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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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 物權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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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 所有權之權能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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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3 所有權之時效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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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4 不動產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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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5 動產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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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6 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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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7 普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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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8 區分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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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9 不動產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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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0 普通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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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1 特殊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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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2 動產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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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3 權利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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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4 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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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5 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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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6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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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戰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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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單元 親屬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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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 親屬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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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 親系與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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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3 親屬關係之得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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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4 婚約(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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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5 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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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6 夫妻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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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7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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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8 婚生與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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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9 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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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0 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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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1 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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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2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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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3 親屬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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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戰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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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單元 繼承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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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 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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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2 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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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3 繼承人之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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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4 繼承回復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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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5 繼承權之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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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6 遺產之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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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7 繼承之拋棄與無人承認之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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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8 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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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9 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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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0 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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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戰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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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破題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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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單元 民法物權及親屬繼承重要法條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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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重要判解實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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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單元 大法官解釋必讀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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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近年試題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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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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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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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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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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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地政士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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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鐵路高員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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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鐵路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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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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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鐵路高員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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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鐵路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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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郵政職階人員(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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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郵政職階人員(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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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資產營運及工程類科(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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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資產營運及工程類科(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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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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