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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以下簡稱NHRC)是專責人權保障及促進的獨立機關,依據2020年1月8日公布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設置,並自同年8月1日起運作。
NHRC的法定職權包含對各人權公約國家報告提出獨立評估意見,促進國內法令及行政措施與國際人權規範相符。行政院於2021年11月19日依《CRC施行法》提出《CRC》第二次國家報告,NHRC為廣泛蒐集兒少及民間團體意見,作為撰擬獨立評估意見的重要基礎,推派3位在兒少領域具備實務經驗的委員督辦;於2021年9月至11月間,辦理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兒少座談計4場次,共有92位兒少參與;5場次焦點座談(包括勞動、身心障礙、學生、少數族群、兒少數位權益議題),共有72位代表出席。
此外,NHRC針對第二次國家報告內容之不足及待釐清事項,除函請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法務部、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NCC、原民會、大陸委員會等14個政府機關,提出書面說明及統計資料外,並經彙整兒少與民間團體代表於分區座談及焦點座談中提供的意見,再對照政府實際執行狀況後,於2022年1月分別邀集前開機關進行座談計4場次,針對重要議題,逐一進行討論及交換意見。
實踐兒少表意權是國家人權改革的動力。NHRC將持續聽取兒少意見,並與政府、民間團體、企業攜手合作,逐步落實《CRC》及相關國際公約,確保每一位兒童基本權利。
NHRC的法定職權包含對各人權公約國家報告提出獨立評估意見,促進國內法令及行政措施與國際人權規範相符。行政院於2021年11月19日依《CRC施行法》提出《CRC》第二次國家報告,NHRC為廣泛蒐集兒少及民間團體意見,作為撰擬獨立評估意見的重要基礎,推派3位在兒少領域具備實務經驗的委員督辦;於2021年9月至11月間,辦理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兒少座談計4場次,共有92位兒少參與;5場次焦點座談(包括勞動、身心障礙、學生、少數族群、兒少數位權益議題),共有72位代表出席。
此外,NHRC針對第二次國家報告內容之不足及待釐清事項,除函請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法務部、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NCC、原民會、大陸委員會等14個政府機關,提出書面說明及統計資料外,並經彙整兒少與民間團體代表於分區座談及焦點座談中提供的意見,再對照政府實際執行狀況後,於2022年1月分別邀集前開機關進行座談計4場次,針對重要議題,逐一進行討論及交換意見。
實踐兒少表意權是國家人權改革的動力。NHRC將持續聽取兒少意見,並與政府、民間團體、企業攜手合作,逐步落實《CRC》及相關國際公約,確保每一位兒童基本權利。
- 序 言
- 簡稱對照表
- I.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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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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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OVID-19疫情下的兒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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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 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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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2 健康權與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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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3 知情表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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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兒少數位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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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4 數位環境立法、政策、資料收集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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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5 數位環境下暴力侵害兒少行為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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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兒少替代性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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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6 家外安置兒少權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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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公約的落實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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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一般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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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7 締約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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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一般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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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8 不歧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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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9 兒少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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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0 生命、生存及發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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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1 兒少知情表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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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公民權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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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2 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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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3 姓名和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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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4 集會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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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暴力侵害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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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5 兒少虐待與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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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6 不受體罰、酷刑及不人道待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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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7 兒少性侵害與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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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身心障礙、基本健康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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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8 身心障礙兒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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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19 健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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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教育、文化及休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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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20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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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21 休息、休閒與文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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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特別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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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22 緊急狀況之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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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23 受經濟剝削之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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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24 少年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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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 兒童權利公約
- 版權頁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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