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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師範教育史料選編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
閱讀格式
PDF
書籍分類
學科分類
ISBN
978986050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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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書中,當可瞭解日本人來臺之初,如何規劃及推展師範教育,早先設立總督府國語學校,在該校開設師範部及語學部,而師範部主要是為了培養未來國語傳習所、師範學校教員,及小學校校長或教員者,但師範部的招收對象,卻為18歲以上30歲以下之內地日本人而非本島臺灣人。迨至明治31(1898)年8月,總督府基於「公學校訓導以任用將來擬設立之師範學校畢業生為方針」,認為有設立專門培養本島人教員之師範學校必要。明治32(1899)年3月31日,日本中央公布「臺灣總督府師範學校官制」(敕令第97號),依據此敕令,總督府隨後在臺北、臺中、臺南各開設一所師範學校,成為臺灣師範教育的濫觴。
  • 館長序
  • 導讀
  • 凡例
  • 檔案主題選編
    • 1.臺灣師範教育之初創
    • 2.國語學校校長職務規程
    • 3.國語學校官制
    • 4.國語學校規則
    • 5.國語學校及國語傳習所給費生支給規則
    • 6.國語學校事務所遷移至艋舺第二附屬學校内
    • 7.國語學校各相關細則之規定
    • 8.國語學校師範部及語學部開始授課
    • 9.國語學校增設土語專修科
    • 10.國語學校師範部畢業生分發
    • 11.國語學校規則部分條文修正之一
    • 12.國語學校設置鐵道科及電信科
    • 13.國語學校官制部分條文修正
    • 14.國語學校講習科規程
    • 15.學海書院改由國語學校接管
    • 16.國語學校規則部分條文修正之二
    • 17.國語學校規則部分條文修正之三
    • 18.向各縣照會師範學校設置之件
    • 19.臺灣總督府師範學校官制
    • 20.臺灣總督府師範學校規則
    • 21.臺中師範學校請求暫時變更設校位置
    • 22.國語學校留學生支給規則
    • 23.師範學校校長職務章程標準
    • 24.各師範學校之開設狀況
  • 參考書目
  •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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