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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日本中央公布「臺灣公學校令」,臺灣總督府除將原先臺灣各國語傳習所乙科生全部轉為公學校本科生外,又命令各地方縣廳積極招收臺灣學童就讀。日本設公學校主要目的是「對本島人子弟實施德教、傳授實學,以培養國民性格同時使其精通國語(按:日語)為主旨」,可瞭解日本統治臺灣之初,如何規劃及推展日語教育。
- 館長序
- 導讀
-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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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主題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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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學校教科用圖書審查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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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允許居留臺灣之清國人兒童就讀公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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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臺灣公學讀本更改名稱為國民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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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學校用漢文讀本審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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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學校用漢文讀本審查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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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學校用漢文讀本審查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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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總督府任命公學校教科用書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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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總督府指派諸學校規則修正調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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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總督府任命公學校教科用書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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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學校規則修正前的主要調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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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臺灣公學校規則」部分條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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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臺灣公學校令」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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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學校缺席學生督勵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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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學校修業年限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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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申請變更修業年限之公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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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總督府知會地方廳要求縮短公學校修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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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廢止八年制公學校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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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於公學校教料中設置實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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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臺灣公學校規則修正相關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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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臺灣公學校規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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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設置實業科之公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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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蕃人公學校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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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小公學校學生敬禮法相關內部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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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臺灣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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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簡易實業學校之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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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臺灣公學校規則部分條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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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臺灣公學校官制部分條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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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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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臺灣公學校規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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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共學變遷及相關內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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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二次「臺灣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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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屢經修正的「臺灣公學校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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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書目
- 索引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 DOI : 10.978.98604/8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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