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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2019 年「反修例」事件引發的社會動亂,到近日英國政府高調公佈,幫助香港人可以持 BNO 護照快捷獲取英國居留權,令國籍問題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討論,重新成為公眾的焦點。
本研究梳理回歸後《基本法》第 24 條、《中國國籍法》,以及法庭判例有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規定,明確指出中國公民身份,以及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兩項條件,是維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基礎。這兩個要件的同時消失,意味著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喪失。因此,移居海外的永久性居民,當他們拿到外國國籍時,他們會因為《中國國籍法》第九條而自動喪失中國公民身份,由此亦會同時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本研究指出,回歸以來有關政策並沒有主動彰顯《基本法》第 24 條的立法意圖和精神,通過相關的實體法律或政策,褫奪已經移民外國及取得外國國籍人士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此外,針對港人的居英權問題,作者亦從歷史脈絡,追溯英國政府所謂的「英國屬地公民」身份、不同時期英國護照內容,指出雖然護照持有人法律上是英國國民,但不論持有人是 BDTC 還是 BNO,都沒有英國居留權的事實。至於英國政府新頒佈的政策,表面上是容許 1997 年 7 月 1 日前在港出生並獲認可的 BNO 身份人士,可以獲得 5 年工作或求學簽證(期間將不獲英國政府任何補助),但並不等於居英權,因為 5 年後仍需申請多留在英國一年,才能獲得長久的居留許可,因此當中的誤導及背後的政治考量,已是不言而喻。
本研究梳理回歸後《基本法》第 24 條、《中國國籍法》,以及法庭判例有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規定,明確指出中國公民身份,以及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兩項條件,是維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基礎。這兩個要件的同時消失,意味著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喪失。因此,移居海外的永久性居民,當他們拿到外國國籍時,他們會因為《中國國籍法》第九條而自動喪失中國公民身份,由此亦會同時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本研究指出,回歸以來有關政策並沒有主動彰顯《基本法》第 24 條的立法意圖和精神,通過相關的實體法律或政策,褫奪已經移民外國及取得外國國籍人士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此外,針對港人的居英權問題,作者亦從歷史脈絡,追溯英國政府所謂的「英國屬地公民」身份、不同時期英國護照內容,指出雖然護照持有人法律上是英國國民,但不論持有人是 BDTC 還是 BNO,都沒有英國居留權的事實。至於英國政府新頒佈的政策,表面上是容許 1997 年 7 月 1 日前在港出生並獲認可的 BNO 身份人士,可以獲得 5 年工作或求學簽證(期間將不獲英國政府任何補助),但並不等於居英權,因為 5 年後仍需申請多留在英國一年,才能獲得長久的居留許可,因此當中的誤導及背後的政治考量,已是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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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關於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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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前港府的出入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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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24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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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身份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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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24條下的中國公民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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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的聯繫或者國籍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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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時仍然是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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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時並非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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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的現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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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永久居留權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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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條例》不合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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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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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英國政府對BNO護照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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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取消香港人既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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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期英國護照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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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樣的英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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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導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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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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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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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法例第115條《入境條例1972》附表1 第4(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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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英聯合聲明》中、英雙方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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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國國籍法1948》第4條和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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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移民法1971》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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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英國國籍法1981》第4條和第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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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香港(英國國籍)令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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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英國(香港)國籍條例 1990》第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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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英國(香港)(國籍甄選計劃)令》(《居英權計劃》)附件1至4及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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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香港(英國國籍)(修訂)令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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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英國海外領土法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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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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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入境事務處處長 對 莊豐源;FACV 2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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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吳嘉玲、吳丹丹 對 入境事務處處長;FACV 1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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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談雅然、陳偉華 對 入境事務處處長;FACV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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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Gutierrez Josephine B. 對 人事登記處處長及人事登記審裁處;HCAL 13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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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Maura Juliet A. Raquiza 對 入境事務處處長;CACV 27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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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陳錦雅及其他 80人 對入境事務處處長;FACV 13/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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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 出版地 : 香港
- 語言 :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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