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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共分九章,内容包括:个人自由和法律责任;“黄碟”遭遇陕北;罪责自负和殃及效果;当睫毛掉入眼中;隐私侵权的法理思考;不只是戏仿;昔日“琼花”,今日“秋菊”;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司法解释的制度约束。
- 版权页
- 目录
- 序
- |引论| 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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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个人自由和法律责任——从肖志军签拒手术事件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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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做了什么以及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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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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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强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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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由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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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探讨肖某刑事责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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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黄碟”遭遇陕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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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点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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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或个体主义)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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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主义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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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的女性主义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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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条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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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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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于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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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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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关于警方干预的方式和程序问题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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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罪责自负和殃及效果——从药家鑫案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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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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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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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害了自己,也害了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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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态度要和好,尊重群众不要耍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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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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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药家鑫案审理与辩护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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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当睫毛掉入眼中——从“南京虐童案”看法律干预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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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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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是疼,骂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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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出,有大伪”——意识形态的“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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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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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审慎与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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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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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隐私侵权的法理思考——从李辉质疑文怀沙的事件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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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还是隐私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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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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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并非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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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是信息对于他人的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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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信用品——兼论艳照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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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公众人物”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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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的法理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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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尊/长者讳”与“揭人不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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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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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不只是戏仿——从搞笑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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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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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搞笑版”和戏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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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刺痛或触动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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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平衡与“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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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仿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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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仿侵犯“名誉”或“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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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仿之社会功能的再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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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昔日“琼花”,今日“秋菊”——舞剧《红色娘子军》产权争议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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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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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无法解释的解释,无法证成的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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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舞剧《红》的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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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舞剧的产权制度:实践与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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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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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红色娘子军》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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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红色娘子军》文学剧本与分镜头剧本的片段比较(常青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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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从许霆案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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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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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的对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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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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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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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主化?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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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模式,许霆案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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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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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许霆案隐含的其他法律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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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司法解释的制度约束——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奸淫幼女”的司法批复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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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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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特别保护幼女(或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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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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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含的宪制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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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执法以及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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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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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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