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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继《普通法的历史解读》之后,作者从司法角度对普通法进行解读的阶段性成果。本书分为七大章,内容涉及普通法说理、普通法的法学教育等。内容选取方面,作者主要选取了判例法、技艺理性、普通法的司法过程、主要司法制度、判决书说理、普通法方法及其溯及既往的问题等多个与司法相关的方面,力图多侧面、多层次从司法角度解释普通法。该书的出版一方面填补了该领域的研究空白,另一方面,也为我们理解普通法提供新的思路,其中的很多内容对我国当下的司法改革也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 版权信息
- 司法地解读普通法(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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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为判例法的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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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判例法的概念及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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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判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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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遵循先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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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判例法中的司法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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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判例法的相关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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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他山之玉,何以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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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为技艺理性的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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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建构的法理学与经验的法理学——评霍布斯的《哲学家与英格兰法律家对话录》及其所引发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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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普通法的司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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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普通法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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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作为方法的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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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通法方法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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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普通法方法的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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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普通法处理案件的过程与微观层面的普通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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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观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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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宏观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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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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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普通法的司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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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三个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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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司法过程的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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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普通法法官如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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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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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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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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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判决书说理的关键:寻找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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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若干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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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案例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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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判决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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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案例报告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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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认真对待“法官造法”
- 后记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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