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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以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契約為切入點,把傳統社會中普通人的行為作為研究對象,並盡可能擺脫使用現代民法的框架來看待傳統契約,力圖將傳統契約置於傳統文化的背景之中,還原當時的具體情況。作者試圖通過討論傳統中國社會中人們訂立契約的法律行為,以及影響契約運行的各種因素,以人為中心來思考人與契約的關係,並借此分析契約行為中蘊含的文化因素及其文化屬性。
- 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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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个人的缔约行为:家族文书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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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关于“共财”的形成:父祖的创设与子孙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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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关于“共财”的规定:积极的管理与消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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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于“共财”的处分:个人的突破与家族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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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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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缔约各方的具体关系:契约的多样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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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买卖契约中缔约方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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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租佃契约中缔约方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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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与土地相关契约中缔约方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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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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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明清时代的中人与契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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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具体个人化的传统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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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明清时代人们观念中的中人与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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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人参与传统契约实践成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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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人在明清契约实践中发挥作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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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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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明清时代官方眼中的土地契约词讼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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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明清官方对作为审断依据的契约及其纠纷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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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明清官员审断纠纷案件时掌握之经验与所做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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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明清官方综合利用多种知识以化解土地契约纠纷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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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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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明清时代官方与民间契约习惯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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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明清律例与会典中的“税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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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契”与田赋征收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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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契”体现官方介入契约的需要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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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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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 DOI : 10.978.7520/13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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