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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作為一種法律學門,無論學院研修、文官基礎紮根或高階公務人員訓練,其面向都應廣泛地包括基礎理論闡述,府際互動與府會運作剖析,並進行法制與行政實務的解說。惟學界相關著作,或偏重學術討論,或局限外國法制,多缺乏本土的全面關切。本書以地方自治理論、全球化趨勢與我國發展歷程及地方制度法逐章釋義三大部分為經,而以憲法、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裁判、現行法制與司法、行政實務的闡述為緯,兼具理論探討與實務需求價值,在國內堪稱第一。其次,本書結合公共行政學的研究,把地制法背後有關地方治理的思維,從歷史演變、國際比較到制度選擇,都作了必要的說明,讓讀者在知其然以外更能知其所以然,此一視角上的跨域和方法上的匯流,毫無疑問也成了本書的一大特點。
- 蘇序
- 五版序
- 自序
- 第一章 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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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幾個基本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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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地方政府與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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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分權、權力下放與去集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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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憲法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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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聯邦制與單一制的判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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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國家權力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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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聯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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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單一制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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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力劃分的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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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方自治與地方自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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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地方自治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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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土與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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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權與自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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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民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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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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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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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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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團體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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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民自治與團體自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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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地方自治權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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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自治權理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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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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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地方自治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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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組織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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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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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政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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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主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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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土的空間規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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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方自治的全球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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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全球化對地方自治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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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國際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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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揭櫫地方自治核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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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實制度保障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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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定地方自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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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標識權限劃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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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方自治團體轄區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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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明定自主組織人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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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地方公職人員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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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規制自治監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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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確保財政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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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動跨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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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賦予司法救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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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住民參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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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各國的因應與趨勢:以歐盟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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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輔助原則的興起與擴大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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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層級治理體系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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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臺灣地方自治法制的發展與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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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臺灣地方自治法制的發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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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自治綱要時期(1950.4.20~199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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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治二法時期(1994.7.29~199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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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方制度法時期(1999.1.27 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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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法規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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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法、增修條文及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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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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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地方自治團體的定位、類型與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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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地方自治團體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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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自治團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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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自治團體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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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層級設計與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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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法上的自治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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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制法上的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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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區、基層編組與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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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行政轄區的劃定與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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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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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區劃的態樣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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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灣行政區劃的發展沿革與法制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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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直轄市、縣市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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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居民及其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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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地方自治團體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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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居民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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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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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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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居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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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權限劃分與地方自治團體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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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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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我國憲法的分權特色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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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權限劃分判斷基準空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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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缺乏事務管轄分配的判斷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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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成社會進化的血管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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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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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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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辦事項與其他職權委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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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的區別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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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央與地方共同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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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地制法有關自治事項劃定的問題與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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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地方治理與跨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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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地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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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跨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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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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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作的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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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作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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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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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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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爭議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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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自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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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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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自治立法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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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立法所要處理的核心客體為「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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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法的主體須為自治團體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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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治立法的權源,除中央法律外,亦有本於固有的自治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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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治立法最重要的基本特徵在於其「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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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治立法的客體乃規範性法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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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自治法規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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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質的自治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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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加的自治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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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法律保留」原則在自治立法權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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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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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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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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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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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自治立法的界限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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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法秩序的統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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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謂「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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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治法規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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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治法規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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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自治團體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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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地方政府組織的政治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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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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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地方政府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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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立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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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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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員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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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議與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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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地方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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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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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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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區公所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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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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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地方府會關係與議會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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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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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立法機關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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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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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預算審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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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質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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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地方府會衝突的法制調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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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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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制調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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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地方府會運作失靈的制度化調節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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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議會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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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議會自律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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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律規則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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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自治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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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地方財政的法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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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收支劃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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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稅法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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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規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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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債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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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方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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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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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受益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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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罰款及賠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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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規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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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託管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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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財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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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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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補助或協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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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捐獻及贈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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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自治稅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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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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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地方財政的均衡與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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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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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釐清財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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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源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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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庫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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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府際關係與自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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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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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自治監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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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輔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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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便宜(或權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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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親善夥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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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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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監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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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前審查與事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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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法性監督與合目的性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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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監督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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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務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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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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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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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府際衝突及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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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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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法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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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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