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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共分为六个部分,从公证介绍入手,引入法律和经济的关系,一层一层抽丝剥茧铺垫出论述的基础,随后在国民经济学理论和制度经济学概念下讨论公证证明。首先用新古典主义国民经济理论的基本假设,探究新古典主义国民经济理论和法律的距离,研究其法律政策偏向,明确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及其法律框架,然后阐述在私法自治下的市场关系中的公证业务。其次从制度经济理论的角度出发,分别论述其对于新古典主义国民经济理论的评价和对公证主要业务的评价,例如土地交易、家庭法和继承法、强制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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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版序言
- 推荐序一
- 推荐序二
- 缩略语表
- 目录
- 一、执行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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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证人的职责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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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证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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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证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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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与经济学的互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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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编纂的经济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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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经济分析论证保障司法实践的重要性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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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古典主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视角下的公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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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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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重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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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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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与法律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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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古典主义国民经济学对法律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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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场自我调节和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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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私法自治框架下市场关系的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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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公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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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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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证业务的制度经济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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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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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和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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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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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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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概括和结论
- 重点词汇索引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书中所涉法条一览
-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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