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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分为“特色机制的实效化:注重传承与应势创新”、“常规机制的良善化:宏观聚焦与微观研讨”、“学理支持的强力化:增强指引与适时反制”三编,试图就“当下中国的纠纷解决”这一极具挑战的课题进行面向实践、立场明确的精细研究,并尝试证明在不如意的现状下努力进取之可行,以尽可能消除情绪化的指责与习惯性的失望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 版权信息
- 目录
- 论丛总序
- 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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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特色机制的实效化:注重传承与应势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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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法典时代人民调解实效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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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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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前提:形式性法律渊源的上位化与细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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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心环节:人民调解员的遴选就低化与培训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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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条件:经费保障之国家责任的中央化与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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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本保证:司法确认程序的备胎化与谦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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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实践模式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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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我国医疗纠纷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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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实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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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启示:纠纷解决与区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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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团制:在能度与限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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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陪审团制对合议制之不足的有效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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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陪审团制对人民陪审员制之不足的有效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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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陪审团制的限度:以审级适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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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走出“羊群效应”的困境(代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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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与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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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督促起诉的制度化路径、角色定位与基本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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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督促起诉的制度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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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督促起诉的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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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督促起诉的基本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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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列席监督的正当化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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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列席监督的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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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列席监督的积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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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列席监督与诉中监督的比较:基于民事诉讼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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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寻求终极合法性:列席监督转向诉中监督的必要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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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政策化实践与体制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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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样本选择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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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抗诉案件数量缘何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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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抗诉案件数量缘何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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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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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常规机制的良善化:宏观聚焦与微观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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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丁亥年修改之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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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法目的具有明显的功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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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法过程的民主性始终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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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法背后的轻程序倾向强势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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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修法方式的科学性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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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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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峡两岸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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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祖国大陆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的设计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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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祖国大陆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的理性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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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之争与司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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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从2012年山东“女方净身出户案”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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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忠诚协议的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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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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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夫妻忠诚协议的实体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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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夫妻忠诚协议的司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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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同案同判的审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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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民事案件同案同判的审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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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民事案件同案同判的审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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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案件同案同判之审级控制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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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权威的理性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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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民事执行法律渊源的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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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力守民事执行开始的被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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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除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之间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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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尽力扩展且可延长申请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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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对妨害民事执行行为的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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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仲裁保全程序中的诉讼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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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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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保全裁定作出权的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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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应采取仲裁机构独享仲裁保全裁定作出权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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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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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解释》的进步与不足——以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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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法解释》在仲裁协议之要件方面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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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法解释》在仲裁协议之效力方面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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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法解释》在诉讼监督仲裁方面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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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裁法解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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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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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取消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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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可更好地体现“两便”原则的“公正”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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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更有利于司法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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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消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可还原行政审判庭设置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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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赔偿责任的基本特征及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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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赔偿责任的概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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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赔偿责任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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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赔偿责任的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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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学理支持的强力化:增强指引与适时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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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类型分析的价值与潜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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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想与现实之间:主要内容之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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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创与缺憾之间:研究方法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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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启发与检讨之间:中国意义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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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证据立法的立场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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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迎难而上:基础理论的理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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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处着手:基本问题的宏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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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微观建构:重要制度的缜密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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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立足本土:他山之石的审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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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参考文献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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