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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揭露西藏與中國簽訂《十七條的協議》的前因後果,對比香港的處境具有及時的參考作用,警示守護臺灣民主和言論自由。
- 噶廈序文
- 推薦序
- 作者序
- 譯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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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藏、漢在歷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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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中國唐朝和宋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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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霍爾」或元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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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中國明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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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滿清王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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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中華民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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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中國共產黨成立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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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漢族學者關於藏、漢在歷史上的地位得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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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槍口下的「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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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紅色中共政權與班禪喇嘛的假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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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中共利用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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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和談」第一步——澄清事實和尋求外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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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英國政府的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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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威脅與「和平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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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中共預設「和談」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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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武裝入侵和噶廈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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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噶廈政府向聯合國申訴西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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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強迫簽署的《十七條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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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新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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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和談」應該在哪裡舉行?昌都、拉薩或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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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西藏代表在昌都提出的《五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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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從西藏前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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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西藏噶廈政府的指導「和談」的原則性手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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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承認班禪喇嘛的轉世靈童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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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中共踐踏西藏提出的《五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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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中共提出的「十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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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 第一次「和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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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第二次「和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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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節 第三次「和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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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節 第四次「和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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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節 恢復「和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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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節 第五次「和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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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節 中共在「和談」中提出班禪喇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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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節 第六次「和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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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節 第七次和第八次「和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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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節 確定《十七條協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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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節 西藏代表提出統一管理整個西藏地區的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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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節 正式簽署《十七條協議》和慶祝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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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節 西藏代表們的動機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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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節 「西藏地方政府」 一詞的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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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節 《十七條協議》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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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節 中共是否偽造並使用西藏政府代表們的私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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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節 西藏代表們有無向西藏噶廈政府請示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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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節 證明《十七條協議》是城下之盟的若干別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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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節 西藏噶廈政府問責「和談」代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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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共背信棄義的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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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西藏政府的酌情做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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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初次接見張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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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從卓木返回拉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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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反對《十七條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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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阿沛.阿旺晉美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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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西藏人民會議」擴大會議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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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承認《十七條協議》的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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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阿沛.阿旺晉美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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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 罷免攝政事件與西藏民眾的不滿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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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中共違反《十七條協議》的若干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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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節 公開宣布不承認《十七條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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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節 《十七條協議》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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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節 《十七條協議》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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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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