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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從二十餘年監獄警察的監管實踐出發,從具體的問題出發,展現高牆之內刑與罰的真實世界。本書認可刑罰源于“報應刑”思想,認為改造應著眼于罪犯回歸社會之後。監獄警察的職責是執行國家刑罰,手中的絕對權力是看管看押,法定的利器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同時作者認為:減刑是原判刑罰在實際執行中的“打折”;以假釋代替減刑讓罪犯在希望中改造是大勢所趨;暫予監外執行有監獄甩負擔的嫌疑,祭出的確是“人道主義”關懷的旗幟。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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