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人評分過此書
本书是近年来比较少见的对中国反垄断法相关法律和实践作出有创见性研究和评论的著作,内容涵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反垄断调查等。书中对《反垄断法》施行十余年来的二十多个代表性案例进行了评述,既有司法诉讼、行政执法案件,也包括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例。作者以其独特的职业履历,从立法者、执法者、经营者和执业律师等多个不同的视角对反垄断法律制度和实践进行了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 封面
- 前折页
- 书名页
- 序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节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探究
-
一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应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
二 维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应成为立法目的
-
-
第二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
一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与豁免是两个概念
-
二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原因及价值取向
-
三 结论和建议
-
-
-
第二章 垄断协议
-
第一节 横向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
-
一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及协助其达成协议的参与者
-
二 一致行为
-
三 意思联络
-
四 相关案例评述:安徽信雅达等三家密码器企业垄断协议案
-
-
第二节 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一 横向垄断协议推定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二 相关案例评述:深圳有害生物防治协会垄断纠纷案
-
-
第三节 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适用和政策建议
-
一 执法机关对纵向垄断协议的不同立场和实践做法
-
二 核心争议及各自理由
-
三 维持最低转售价格的净效果评估是对纵向垄断协议进行价值判断的基础
-
四 结论与政策建议
-
五 相关案例评述
-
-
第四节 垄断协议的豁免
-
一 豁免的条件和理由
-
二 中欧豁免条件的区别
-
三 应当废除不景气卡特尔豁免
-
四 出口卡特尔不应豁免
-
-
第五节 宽大制度
-
一 确定性是宽大制度有效实施的前提
-
二 应对胁迫者和组织者区别对待
-
三 宽大制度不适用于纵向垄断协议
-
-
-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第一节 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
-
一 《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认定因素存在不足之处
-
二 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的重新界定
-
-
第二节 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相关原则
-
一 界定相关市场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之必要前提
-
二 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任一因素均非决定性的
-
三 判断是否滥用的最终标准是行为的竞争效果
-
四 非法搭售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搭售对竞争的影响
-
五 举证责任的分担原则
-
-
第三节 超高定价
-
一 欧美等对超高定价规制的不同立场
-
二 超高定价规制的“共识”
-
三 超高定价的判定方法及其各自不足
-
四 中国的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高通案、异烟肼案评述
-
-
第四节 拒绝交易
-
一 欧盟的经验
-
二 美国的司法实践与执法机构立场
-
三 中国的选择
-
-
第五节 限定交易
-
一 限定交易的类型
-
二 限定交易的反竞争效果
-
三 限定交易的抗辩理由
-
四 相关案例评述:利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之一)
-
-
第六节 搭售
-
一 搭售产品独立性的认定
-
二 搭售的类型
-
三 搭售对竞争的损害
-
四 搭售的抗辩理由
-
五 相关案例评述:利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之二)
-
-
第七节 差别待遇
-
第八节 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一 欧盟共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起源、确立与发展
-
二 对共同支配地位和共同滥用的质疑
-
三 中国反垄断法下共同滥用
-
-
-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上)实体性问题评述
-
第一节 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确认性因素
-
一 市场份额
-
二 市场集中度
-
-
第二节 横向经营者集中的反竞争效果
-
一 单边效应
-
二 协调效应
-
-
第三节 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抵消性因素
-
一 买方力量
-
二 市场进入
-
三 经济效率
-
四 相关案例评述
-
-
第四节 非横向经营者集中
-
一 非横向集中的反竞争效果通常小于横向集中
-
二 纵向集中的反竞争效果
-
三 混合集中的反竞争效果
-
-
第五节 合营企业的反垄断规制
-
一 合营与合营企业
-
二 反垄断法为何关注合营企业
-
三 欧盟对合营企业的反垄断规制
-
四 美国对合营企业的反垄断规制
-
五 中国对合营企业的反垄断规制
-
六 相关案例评述:P3案
-
-
第六节 经营者集中的救济制度
-
一 结构性剥离是最有效、最重要的救济方式:评辉瑞/惠氏案
-
二 产能剥离具有创造性,但适用范围有限:评三菱丽阳公司/璐彩特案
-
三 皇冠宝石规则有助于降低资产剥离失败风险:评三菱丽阳公司/璐彩特案
-
四 救济措施需要与反竞争效果的严重程度相适应:评陶氏/杜邦案
-
-
-
第五章 经营者集中(下)程序性问题评述
-
第一节 申报前商谈
-
一 申报前商谈的目的和涉及的难点问题——控制权的取得
-
二 申报前商谈的现状与问题
-
三 政策建议
-
-
第二节 附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相关问题评述
-
一 在确认竞争问题和救济条件商谈中增加执法透明度
-
二 附加的限制性条件应避免对价格、供应量等作出直接限定
-
三 附加的限制性条件应当与确认的竞争问题相一致
-
四 违反限制性条件的法律责任
-
-
第三节 撤回并重新申报之弊端及修法建议
-
一 现状及形成原因
-
二 权宜之计的弊端
-
三 修法建议
-
-
第四节 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调查
-
一 集中调查不同于集中审查
-
二 经营者集中调查的现实意义
-
-
-
第六章 反垄断调查
-
第一节 反垄断调查中执法机构与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 反垄断调查的法律依据
-
二 立案
-
三 执法机构进入自然人住所进行调查的权力及其限制
-
四 查封、扣押相关证据须符合《行政强制法》
-
五 相关利害关系方配合调查之义务及“无罪推定”原则
-
六 相关利害关系方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
七 听证制度
-
八 相关利害关系方对反垄断调查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
-
第二节 承诺制度
-
一 承诺制度及其特点
-
二 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
-
-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版权页
- 后折页
- 封底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 DOI : 10.978.75201/53836
評分與評論
請登入後再留言與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