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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榮獲中國歷史學會1997年金簡獎 「革命外交」一辭,顧名思義,就是想以「革命」的方法與手段來解決中外之間不平等的外交關係;也就是要廢除不平等條約的目的。惟在實際運作上,「革命外交」實有「激烈型」與「溫和型」的不同。本書結論就1925-1931年間歷屆廣州、武漢、南京國民政府所主張的「革命外交」政策在撤廢不平等條約方面的成功與失敗之處,予以評析。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 DOI : 10.978.957671/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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